蔡笃浩(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杨胜光(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吉永琼(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联系宝安兴隆·椰林湾、太阳河大道项目。
黄广华(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工作,分管政法、综治、禁毒、信访、维稳、工会、团委、妇联工作。
李道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组织、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统战、民宗、侨联、台办、史志、关工委、老干部、编制、保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陈少平(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安全生产工作。
翁启全(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宣传、文体、镇经济适用房后续建设管理工作。
潘欣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朱平(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处理镇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和改革、财税、物价、农业、水务、林业、畜牧、海洋渔业、三防、统计、气象、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联系海南国际养生城绿色建设示范项目。
官宏刚(党委委员,挂职):分管电力、质监、食品安全、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地震、节能减排工作。协管禁毒工作。联系工商所、粮所工作。
黄宜春(副镇长):分管民政、残联、扶贫、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交通运输、人事劳动保障、就业培训、商务、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协助联系太阳河大道项目。
李小龙(党委主任科员):分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工作。
杨萧玄(专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协助纪委书记处理镇纪委日常工作,主持镇监察室全面工作。
刘泽和(党委副主任科员):分管市政、教育、卫生、计生工作。
肖光平(党委副主任科员):分管旅游、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工作。
黄家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主持农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联系宝安兴隆·椰林湾、太阳河大道项目。
各位副职领导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书记、镇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镇领导班子成员等工作分工实行缺位代行制度。前位镇领导外出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的镇领导代行,如后一位的镇领导也缺位,则顺延后一位的镇领导代行,依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行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行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