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办委〔2016〕1号
中共万宁市政府办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
落实万宁市委组织部深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万宁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万组通〔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各支部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根据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具体如下:
一、按照《通知》要求,重点排查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认真排查本支部党员,包括失联党员、流动党员以及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二、规范管理党员并登记造册。核查党员名册或党员信息表,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3)、《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3月25日前将4个表格以及流动党员人数报送政府办直属机关党委。
三、完善党员档案。补齐《党员基本信息表》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档案材料,做好党员档案的鉴别、完善、补充工作。
四、认真总结。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5),总结集中排查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于7月25日前报送政府办直属机关党委。
中共万宁市政府办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