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万宁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十二届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部署,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推动“六个万宁”建设,开创“热带花园城市、清新度假胜地”建设新局面提供思想组织保证。
一、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推进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各级机关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明确“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树立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2、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学”,就是要深入开展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的党章党规教育,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就是要对照党员标准检视和改进自己,端正思想作风、解决突出问题,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3、深化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员干部,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及业务知识,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4、抓好党员干部形势任务教育。深化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5、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为党员学习搭建平台;发挥机关党建网的作用,实现党建资源共享,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市各直属机关党委、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党员管理范围,科学制定党员培训计划,分级组织好党员培训,确保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切实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确保学习效果。
二、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夯实机关党的组织基础
6、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2016年,市直机关各党委、支部基本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职数设置和换届选举流程,精心指导换届选举,确保换届工作有序有效。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按照党代会代表的推选程序,做好市直机关出席万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和出席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
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8、开展创“五好”支部活动。坚持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推进党建科学化”为重点,继续在市直机关、驻万单位中开展创“五好”支部活动,力争使创建单位基本达到班子建设好、队伍管理好、工作机制好、阵地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的标准要求,打造一批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9、严格党员发展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严把党员入口关,重视从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做好核查党员信息、查找失联党员、健全党员档案等工作,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按时做好党内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完成党费收缴任务。
10、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机关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干部谋划机关党建、落实机关党建的能力水平。关心党务干部,保持党务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为机关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完善业务干部与党务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推动党务干部多部门多岗位锻炼成长。
11、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三联三问三解”和机关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为载体,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机关党建扶贫工程,促进“三联三问三解”驻点村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市直机关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做好慰问和服务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扎实开展万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市人文氛围。
12、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工作。贯彻市委关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工作。各党委要切实履行整顿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整顿建设工作台账,实现销号制度,促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转化,夯实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基础。
13、抓好党建信息化平台建设。各机关党委要努力探索机关党建+互联网的新路子,推进机关党建信息化平台建设,坚持建管用并重,扎实推进平台的使用、管理、提升等工作,建立信息化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共同推进机关党建信息化建设的合力。
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构建与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14、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按照书记抓、抓书记的思路,市直工委与市各直属机关党委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市各直属机关党委与各直属支部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主业意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工作格局。
15、明确机关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各直属机关党委要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机关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职责内容和履职要求,使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6、发挥党组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党组是抓单位党建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党组、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职责内容和履职要求,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支部推进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支持市直工委、直属机关党委履行对本单位支部工作的领导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支部工作的指导。从实际出发,切实帮助支部解决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设施等重点难点问题,为支部配备专职或较为固定的兼职党务干部,落实机关党建活动经费,保障支部有党员活动室、党员教育资料和电教设备等,为机关开展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17、深入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各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向市直工委、机关支部书记向直属机关党委述职评议制度,实现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强化各级党组织自觉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
四、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18、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督促各机关党组抓好与市委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制书》的落实工作,强化领导责任意识,筑牢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19、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市委市政府十六条意见,进一步深化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及“不干事、不当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廉洁机关建设。
20、继续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机制,大胆探索党务政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五、做好群团工作,活跃机关文体生活
21、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建带群团建设,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健全群团组织,配强班子,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服务中心、关爱职工、活跃机关文化等方面的作用。
22、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动基层群团组织广泛开展“三八”、“五一”、“五四”、“七一”、国庆等节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新工作理念和手段,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陶冶干部职工情操,激发广大职工的向上精神和创造潜力,凝聚释放推进“六个万宁”建设正能量。
六、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加强工委自身建设
23、认真履行工委职责。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职能,切实履行领导、指导、监督、服务等职责,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与省内其他市、县、区机关工委的沟通联系,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努力提升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4、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工委的中心任务,针对机关党建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成功经验、深化规律认识、培育先进典型,打造党建品牌。完成省直工委下达的调研课题,及时转化研究成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
25、 统筹兼顾,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