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财政局2016年减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减贫工作战略部署,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的通知》(琼办发〔2015〕6号)、《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6年减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委办发〔2016〕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扶贫会议精神,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确定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实现我局驻点村山根镇立岭村、山根村、大石岭村共3个村9户贫困农户脱贫。
二、工作任务
我局驻点村山根镇立岭村、山根村、大石岭村共3个村贫困人口187人,其中,调查确定贫困人口168人,巩固提升脱贫人口19人,驻点村贫困发生率4.78%。其中,山根镇安排我局驻点村贫困农户9户,共43人。2016年我局减贫目标是实现9户对点帮扶农户43名贫困人口脱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是农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高于0.2875万元。
依据山根镇安排我局驻点村现有贫困人口数,现将减贫任务分解到各村。(详见附件1)
三、工作措施
(一)发展特色产业脱贫。计划投入8.85万元,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
1、计划投入2.25万元,扶持3个行政村贫困农户4户20人发展种植业,种植槟郎22.5亩。
2、计划投入6.6万元,扶持3个行政村贫困农户5户25人发展养殖业。其中:养猪10头,计划投入0.6万元;养牛6头,计划投入6万元。
(二)加强教育和文化建设脱贫。为切实解决贫困农户子女上学难问题,使其得到公平良好的教育机会,避免因子女就学问题而让贫困农户陷入二次贫困,计划投入0.2万元对1户贫困家庭2名子女进行就学帮扶。
(三)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脱贫。计划投入30万元完成我局驻点村6户贫困农户的D级危房改造工作(详见附件2)。
四、工作步骤
本年度减贫工作从2016年1月下旬开始至2016年12月底结束,总体分为调查复核、部署动员、开展帮扶、考核验收、巩固提升五个阶段。
(一)调查复核阶段(2016年1月10日至30日)。市财政局驻村工作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切实做好调查中存在的“剔除、新增、脱贫”人口确认工作,经村委会、镇政府二次公示无异议后,于1月30日前报市扶贫办审核。
(二)部署动员阶段(2016年2月1日至20日)。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各驻村工作队根据会议精神,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扶贫措施,并明确扶贫项目、数量、标准、资金等内容,务必做到一村一案、一户一卡、一户一策。
(三)开展帮扶阶段(2016年2月21日至10月30日)。各驻点村干部要根据了解到的贫困户家庭情况和驻点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帮扶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帮扶工作。要建立帮扶台账,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帮扶对象今年稳定脱贫。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30日)。各驻村工作队要形成一份有实施情况、有具体对策和实效的总结报告,于11月5日前报送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驻村工作队及干部参与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办法由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31日)。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扶贫办。对本年度减贫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工作经验进行归纳提升,并加以推广,巩固减贫工作成果,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借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年度精准扶贫工作的管理和领导,我局特成立市财政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沈春强
常务副组长:陈文桂
副组长:欧阳顺、林晓敏、何子吉、陈超、傅佑轩
成 员:蒋家跃、郑少锋、官华兰、林晓思、
吴育雄、叶川高、陈恩师、祁晓敏、刘华龙、蔡少雄、苏祥旭、倪之帆、章家儒、陆小燕、陈春权、冯海云、
林日晖、蔡智君、陈专、何声和、王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联系电话:62228933),由陈文桂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林晓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减贫工作协调、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从各股室抽调。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由陈超兼任督导组组长,郑汉雄、黄海雄任督导组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从各股室抽调。
领导小组下设3个驻点村工作队,分别是立岭村工作队、山根村工作队和大石岭村工作队。立岭村工作队负责人为欧阳顺,成员有林晓思、祁晓敏、苏祥旭;山根村工作队负责人为林晓敏,成员有郑少锋、章家儒、倪之帆;大石岭村工作队负责人为何子吉,成员有蒋家跃、陈专、吴育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市财政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员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市财政局各股室、中心、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职责制定面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的惠民措施、安排项目和工程,实现市财政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结合财政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局各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减贫工作始终。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市统一部署,召开会议进行宣传,把精准扶贫中“精确识别、精选路子、精细管理”的工作目的和意义、贫困人口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驻点村和农户,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完善制度,强化扶贫攻坚落实。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根据市财政局2016年减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扶贫工作队,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扶贫工作队方案和管理办法,做到“一村一案”、“一户一策”,对驻点村贫困户进行指导帮扶。
(四)定点扶贫,严格落实责任。以“三联三问三解”行动为契机,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市财政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至少帮扶1个村和3个困难户,班子其他成员每人联系单位驻点村中的1个自然村、2个困难户,每个股室、中心负责人需配合帮扶1个困难户。每个贫困村都要成立驻村工作队,由驻点村局领导负责,组员一般由市驻点单位干部、镇驻村干部和贫困户所在村的村干部担任。驻点工作队要深入开展调研,入户走访摸清贫困户具体情况,通过带项目、带信息、带市场、助培训、帮就业、帮产业等方式,引导和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各驻村工作队要分工到户,明确时间节点,跟踪脱贫,做到“跟踪一户、脱贫一户”。(详见附件3、4、5)
(五)加大投入,提供资金保障。积极配合市扶贫办对全市各类扶贫专项资金、相关涉农资金进行汇总整合;积极引导国有、民营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资金,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参与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园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机制,投入小额贴息贷款资金,为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难题;鼓励各有关企业认领我市贫困户结对帮扶扶贫。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要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六)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到位。坚持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标准及成效相挂钩,对驻点村贫困人口精确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减贫工作逐级督查制度,责任领导要对驻点村减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个驻村工作队要安排一名联络员,具体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联络员姓名和联系电话要及时报送市财政局扶贫办。市财政局扶贫办要在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度。市财政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组定期抽查减贫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不力的、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驻村工作队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者进行问责。
附件:1、万宁市财政局2016年减贫工作任务分解表